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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风险是指从事某项活动时,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危害事件的不确定性,对于燃气管道运行,风险(R)就是发生泄漏爆燃。其取决于两方面:一是泄漏爆燃发生的可能,即事故可能性(P) I二是泄漏爆燃一旦发生,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,即后果严重度(S)。
目前许多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都局限于(至少是着重于)事故可能性的普遍控制,片面认为只有最大限度降低所有管段的事故可能性,才能保证管网安全。实际上,要降低整个管网的运行风险,必须将二者综合考虑,并优先降低后果严重度较大的管段的事故可能性。
清新青岛水泥管公司小编认为,和位于远郊的管段相比,位于闹市区的管段发生事故时的损失要大得多,导致管段运行事故可能性的允许上限要小得多,必须给予更多的控制投入,才能保证运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。因此,如果上述两个管段事故可能性相同,由于后果严重度不同,管段的运行风险是不同的。在极端情况下,即使位于闹市区的管段事故可能性低于位于市郊的管段,但前者的后果严重度远大于后者,会导致前者的运行风险高于后者,应给予前者更多的控制投入,才能保证管网系统的整体安全。而单纯按照事故可能性判断,将有限的投人给予后者,并不能保证管网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的提高。换言之,对于后果严重度较小的远郊管段上,发现的防腐层缺陷并不一定要立即整修,而对于后果严重度很大的闹市区管段,发现的防腐层缺陷必须要尽快安排整修。
根据木桶原理,整个管网的运行风险取决于风险最大的管段,而并非事故可能性最大的管段。事故可能性相同不意味风险相同,对风险较大的管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,使之达到可接受状态,才能保证整个管网的运行风险处于可接受状态。